(一)综合股。负责办公室、财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统计、提案办理、拟订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机构编制、人事工资、部门预算、机关财务、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价、资产管理、内控、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内审工作,统筹机关党建相关工作。
(二)公共服务股。拟订全区文化、广电、“非遗”、文博、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组织、指导、参与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营销体系建设,促进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统计、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和组织全区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播电视阵地建设、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推动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工作。统筹单位工会、妇联、共青团相关工作。
(三)产业发展股。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指导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推动品牌创建,负责全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有关工作,指导星级宾馆、民宿、主题酒店、农家乐、乡村酒店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和文化旅游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负责行业信息发布。推进全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四)市场监管股。监管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情况。指导、协调广电重大宣传活动。对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动漫和网络游戏市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时处理投诉。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承担区本级审批服务事项的清理、审批。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文化、广电、旅游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信访维稳,行政调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和其他涉及行政法规的行政应诉和调解等工作。指导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的审核、登记、验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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