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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公文收发处理、综合性文件起草、印章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公务接待、上传下达、检查督导、会务、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公车管理、后勤管理、信访维稳、和新闻宣传。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项目规划股。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铁路、机场、航电等综合交通的规划制定。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按职责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综合交通项目工作。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和站卡设置的协调、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牵头交通建设扶贫管理工作。承担公路和水路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

(三)公路建设管理股(农村公路建设股)。贯彻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负责监督管理指导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危(病)桥、险路、汽车渡口和公路安保工程等公路安全生产情况,编报公路危(病)桥、公路安保工程计划,并督促指导实施。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公路的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编报,并参与督促检查计划实施情况。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安全。牵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交通综合统计工作。

(四)安全生产股。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汽车客运站和港口、航运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负责交通战备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监测和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负责承担区本级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交通系统的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及有关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做好交通法制宣传等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负责全区船舶(含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参加海损、机损事故的调查和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全区船舶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船舶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六)财务审计股。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统计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负责全区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审计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及监督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和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和交通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财会信息网络系统。编报交通资金综合使用计划,组织局本级会计核算、汇编交通行业各项财务会计报表,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开展部门内审。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按照区委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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