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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相关信息

区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财务、政府采购、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国有资产管理、督查督办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联系方式:37631799

(二)预算国库股。负责编制审核乡镇及归口管理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拟订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编制区级预算资金收支计划,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执行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按规定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和财政资金调度工作。牵头组织审核、批复部门年度预决算及信息公开工作。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组织非税收入的国库集中收缴。按规定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联系方式:37631611

(三)行政社保股。负责编制审核教科文、行政政法、社会保障部门及归口管理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参与制定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出国经费等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的审核和财政直发工作。按规定负责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拟订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牵头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参与拟订社会保险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联系方式:37632765

(四)农业农村股。负责编制审核涉农部门及归口管理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拟订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牵头负责涉农资金管理及资金整合使用工作。参与拟订乡村振兴战略财政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联系方式:37632356

(五)经建金融股。负责编制审核归口管理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部控制建设及内部监督工作。联系方式:37632762

(六)投资债务股。负责编制审核归口管理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牵头管理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预决算管理,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承担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控制工作。负责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负责政府外债管理。联系方式:3631806

(七)综合采购股。贯彻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票据、罚没物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制订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及财政普法工作。牵头负责财政行政权力管理工作联系方式:37632022

(八)绩效监督股。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参与拟订地方性财税政策规章。联系方式:37632529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区财政局党组按照区委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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