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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档案馆关于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5-27      信息来源:彭山区档案馆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7日至4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档案馆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4年8月29日巡察组向区档案馆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到位。

1.2019年党支部工作手册、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均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已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机关会以及支部会学习。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以及机关例会等形式,做好“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和会前学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反馈问题: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1.文件制定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查漏补缺,所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材料均已标注“内部资料 妥善保管”。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强调了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责,织密织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线等工作要求。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0月底前完成;第二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文件制定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修改完善班子成员工作责任清单。二是修改完善、新建9个制度以及书籍编纂“三审三校”流程。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待新领导任职后一周内完成;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反馈问题:档案馆标准化建设有差距,“五位一体”功能发挥不够。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和地方志馆为同一空间,以展板等临时展览的形式布展,展陈方式单一,参观人数较少,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彭山历史文化特点,融入档案特色,筛选出馆藏珍档88件,更新爱教基地展陈内容;积极对上争取档案展览展陈项目资金。二是在国际档案日,充分挖掘馆藏资源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吸引公众对彭山历史和档案文化的关注。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一批展陈档案更换;第二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反馈问题: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档案资料接收进馆进度滞后,部分单位档案长期未移交。部分单位档案未实现“双套制”,不具备档案移交条件,但档案馆就该项工作破难题、促发展,措施、办法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印发了《关于档案接收进馆的通知》《关于做好档案“双套制”移交与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档案收集整理常见问题清单及处理方法》,主动对接,分批次有序推进档案接收进馆工作。二是针对个别存量未数字化档案较多的单位,开展现场业务指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每年常态化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档案鉴定开放工作迟缓。档案鉴定标准有待完善,信息化程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总量控制、分步实施”原则,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已累计完成43个全宗7286卷档案的开放审核工作,共开放档案1610卷、70875件。二是充分应用档案数字化成果,在初审、复审、终审等环节以每份文件为单位,在档案查阅系统中通过看题名、阅原文等方式进行直接鉴定,减少了对原始档案的翻阅,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有力促进纸质档案的长期保管。三是鉴定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彭山区档案馆档案开放鉴定方法及范围》要求开展开放鉴定工作,切实提高档案开放鉴定工作质量。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2个全宗鉴定开放,以后每年常态化开展;第二项、第三项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机构改革后,区档案局、区档案馆体制机制未理顺,文书资料逻辑上未闭环、有漏洞。此外,还存在无执法证的临时工参与档案执法检查的情况。

整改情况:强化区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职能,由区档案局牵头,印发年度执法检查通知、通报以及限期整改通知,区档案局执法检查人员执证上岗,区档案馆按要求协同配合。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档案业务指导存在无检查记录人员签字的情况。

整改情况:在档案业务指导过程中,严格实行双人负责制,由一人填写指导卡内容,另一名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工作人员在检查卡上逐一签字,切实保障业务指导工作的规范性与准确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5.正式存档资料不规范。将有错漏的文件资料作为正式档案资料进行存档。

整改情况:规范存档资料收集,办公室、业务股室自行收集存档文件,股室负责人初查后交办公室,档案分管领导、办公室复查后交档案整理人员整理成档,后续归档工作中持续审查,形成档案后由分管领导、整理人签字确认。除本单位归档资料收集外,针对全区在收集整理存档资料阶段出现的普遍、共性问题,我馆编制印发了《档案收集整理常见问题清单及处理方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反馈问题:党史和地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彭山区志》(2001—2020)编纂进展缓慢,统筹推进资料收集不力,调动各编纂单位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分类施策,针对任务重、专题多、资料杂但交稿不全的单位,帮助其分解任务、梳理条目;针对交稿困难的国企,采取上门走访、面对面沟通、手把手指导,已全面完成资料收集任务。二是比照年初编纂计划,定期督促区志编纂进度,对于编纂难度较大的篇目,及时召开会议协商解决办法,总体进展顺利。

整改时限:第一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第二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年鉴、志书编纂等主责主业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副馆长组织股室人员集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深刻认识史志编纂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全体成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实际情况,明确初稿编写、选图排版及“三审三校”时间节点,按照清晰量化的编纂目标有序推进。三是提升业务人员在史料征集、编纂技巧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在资料收集整理、文稿编撰、图片编辑、审核校对等环节精准发力,已全面实现书籍自主编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六)反馈问题: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1.主要领导执行末位发言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会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责任感。二是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其范围、程序、执行及纪律要求再次规范。三是召开班子会议,主要领导均末位发言,会议记录人员详实记录事项讨论、表态全过程。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三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会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责任感。二是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度规定范围内的重要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以及项目涉及大额资金使用支付环节均上会讨论,会议纪要作为报账附件资料。

整改时限:第一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七)反馈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1.2019年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报告及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都未见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的相关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4年班子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次,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次,制定了《眉山市彭山区档案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二是自2020年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均纳入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区档案局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制定了《眉山市彭山区档案馆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任务;《2024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细化了工作举措,明确了责任股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制定了《眉山市彭山区档案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未制订分散采购项目工作制度和开展风险点排查,分散项目采购执行标准随意。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梳理领导岗位、办公室、业务股室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二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制度,制定了限额以下,属于自行采购服务和货物范围内的工作流程,用制度规范指导工作开展,保证自主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八)反馈问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1.漏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学习《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修改完善我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同时结合审计反馈问题,全盘清查固定资产,在资产系统补录茶吧机、馆藏书籍、软件等资产,并对系统内已有资产信息、管理人及使用人信息调整更新。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扩大范围购买意外保险。

整改情况:2018年上半年扩大范围购买意外保险费用已于当年年底前清退,并缴存国库。2019年、2020年按文件要求的范围购买意外保险;2021年起未再购买意外保险。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超标准设置奖项发放工会福利。

整改情况:一是已追回超标发放的工会福利2700元,并缴存国库。二是班子会组织学习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对工会权利和义务、工会经费来源以及具体支出范围、用途等进行了深入学习,充分提高了对工会经费收支规范管理的认识。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0月底前;第二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4.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彭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要求,严格审核差旅单。二是已追回超标领取的差旅费360元,并缴存国库。

整改时限:第一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2024年10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九)反馈问题:工程管理不严格。

1.工程验收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验收手续,组成验收小组从项目规格、数量以及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签字,并将验收单作为财务报账凭证附件资料。二是已追回多支付税费615.63元,并缴存国库。

整改时限:第一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欠缺,项目资料不完善,且资料未归档。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限额以下,属于自行采购服务和货物范围内的工作流程,用制度规范指导工作开展,保证自主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二是2024年涉及项目的采购公告、报价资料、会议讨论、成交通知书等资料已规范收集。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0月底前;第二项2025年1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反馈问题: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修改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培训等制度,支部活动进一步规范。

整改时限:第一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未严格执行任期制度。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严格按要求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和支部书记调整、支委补选工作。2024年2月,对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对支委进行了调整补选,并按要求上报材料,做好会议记录,资料全部存档。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一)反馈问题:抓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够。

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次。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经自查,2024年发展党员1名,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规范记录于党支部工作手册,相关材料实现同步上报并归档。

整改时限:第一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党支部工作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掌握会议记录重点,完整、正确记录党支部会议内容。二是分管领导牵头加强对支部工作记录监督检查力度,2024年开展4次自查,党务干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未出现补记录、重复记录、马虎记录等现象,做到要素齐全、要点清晰。

整改时限:第一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二)反馈问题:干部职级晋升考察程序、会议记录不规范。

1.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二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本年度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人员讨论事宜,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会议讨论过程如实记录,晋升考察、公示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二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本年度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人员讨论事宜,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会议讨论过程如实、规范记录,晋升考察、公示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三)反馈问题: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1.上次巡察以来提拔的4名干部均未进行党风廉政情况审查。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二是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镇(街道)、区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通知》(眉彭组通〔2024〕32号),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要求。2024年未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文书档案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二是班子会全文学习《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镇(街道)、区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通知》(眉彭组通〔2024〕32号),提高思想认识,严把选人用人关口,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度未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四)反馈问题: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不到位。

1.上轮巡察发现区档案馆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本轮巡察发现党支部未及时按程序补选党支部书记。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严格按要求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和支部书记调整、支委补选工作。2024年2月,对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对支委进行了调整补选,并按要求上报材料,做好会议记录,资料全部存档。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上轮巡察发现区档案馆存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中没有会议讨论决策”等问题,此轮巡察发现区档案馆一把手未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度、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见会议记录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班子会,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责任感。二是2024年召开的班子会,主要领导均末位发言,会议记录人员详实记录事项讨论、表态全过程。三是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度规定范围内的重要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以及项目涉及大额资金使用支付环节均上会讨论。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上轮巡察发现区档案馆存在“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此轮巡察发现区档案馆党建主责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任期制度、支部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眉山市彭山区档案馆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2024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眉山市彭山区档案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次;2024年发展党员1名,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规范记录于党支部工作手册,相关材料实现同步上报并归档。三是2024年2月对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对支委进行了调整补选,并按要求上报材料,做好会议记录,资料全部存档。四是分管领导牵头加强对支部工作记录监督检查力度,2024年开展4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未出现补记录、重复记录、马虎记录等现象,做到要素齐全、要点清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4.上轮巡察发现区档案馆存在“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的问题,此轮巡察发现区档案馆漏记固定资产、扩大范围超标准慰问工会会员、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强化票据审核,严格履行财务支出程序。二是学习《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修改完善我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同时结合审计反馈问题,全盘清查固定资产,在资产系统补录茶吧机、馆藏书籍、软件等资产,并对系统内已有资产信息、管理人及使用人信息调整更新。三是已追回涉及超标发放的工会福利2700元、超标领取差旅费360元,并缴存国库。

整改时限:第一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第三项2024年10月底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跟踪问效。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效果不明显或出现反复的领域,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推动类似问题的全面排查和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促进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与档案、史志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引导全体干部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档案、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7621451;邮政地址:眉山市彭山区云水路28号市民文化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档案馆);电子邮箱1765175699@qq.com。


眉山市彭山区档案馆

2025年5月2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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