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8日至9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三产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三产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排名连续三年下滑,2020年我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5.3%,居全市第一;2021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10.2%,居全市第三;202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1%,居全市第六。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外学经验、内找差距,2024年先后到仁寿、成都等地学习服务业发展经验,不断做实三产发展谋划。
二是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办法,全力以赴强化招商引资,2024年上半年招引服务业项目7个(其中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个),不断做强产业发展支撑。
三是常态化做好三产指标、三产发展形势和特点分析研判,2024年一季度三产增加值增速9.7%,全市第三;2024年上半年三产增加值增速8.7%,全市第二,排名较2022年、2023年(全市第六)显著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存在偏差。
1.未按规定发放统计员补助。按照2021年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规定,对区内“四上”企业及抽样单位从事信息采集的统计员发放补贴。2021年将部分信息采集员补助打卡到企业账户,而未直接打卡到统计员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批评教育,由分管领导对时任项目股股长进行批评教育,引以为戒。
二是立行立改,严格按规定打卡发放2023年规上服务业企业信息采集员补助到统计员个人账户。
三是建章立制,建立区三产中心《涉企信息采集员补助发放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信息采集员补助发放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资金审批程序缺失。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企业项目春节期间不停产不停工奖补申报流程规定,审核审批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工作专班审定。2021年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服务业企业相关补助资金申报审批意见不完整。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批评教育,由分管领导对时任项目股股长进行批评教育,引以为戒。
二是立行立改,对2024年以来所有涉企资金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涉企资金审批程序规范。
整改结果:第一项已完成;第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补贴资金后续监管不到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企业项目春节期间不停产不停工的若干措施》文件规定,过年红包和生产补贴由所在企业代发到相关个人。2021、2022年过年红包发放后,对补贴资金缺乏后续监管。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批评教育,由分管领导对时任项目股股长进行批评教育,引以为戒。
二是开展全面核查整改,由分管领导带队到相关企业进行核查。经核查,2021、2022年过年红包已按文件规定发放。
三是建章立制,建立区三产中心《涉企奖补资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对中心涉企奖补资金进行规范。
整改结果:第一项、第二项已完成;第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及个别领导干部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均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班子成员围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研讨,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和提升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是立行立改,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已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023年述责述廉报告以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党组书记逐一审核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第一项已完成;第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落实不到位。
2022年印制的三产营销宣传资料到2023年仍有部分未发放完毕。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召开职工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进行自查自省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二是牢固树立勤俭意识,中心不定期召开职工会,中心主要负责人有针对性的与职工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提醒中心干部职工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牢勤俭意识,在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学会精打细算,坚决杜绝浪费。
整改结果:第一项已完成;第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财务支出由个人垫付,未按规定转账支付。2021年10月,个人垫付残疾人保障金7210.58元;2022年11月22日个人垫付残疾人保障金6130.9元。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等财经知识,进一步加强和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二是立行立改,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分管领导严把资金报销审核关,对不符合报销的资金坚决不予报销。
整改结果:第一项已完成;第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项目工程实施程序不规范。
1.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缺项。彭山区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一是未按照招标文件的验收标准在合同中订立验收条款。二是在履约验收结论报告中未体现本次方案编制成果及费用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批评教育,由整改责任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引以为戒。
二是强化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招投标相关专业知识,进一步提升职工对招投标工作流程和条款要求的熟悉度。
三是立行立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执行招投标工作流程和条款要求。
整改结果:第一项、第二项已完成;第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工程程序资料缺失。2022年,房屋维修工程未编制预算清单。工程完工结算中,无工程量验收认定清单。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执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知识,进一步提升职工对工程建设工作流程和条款要求的熟悉度。
二是开展批评教育,由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引以为戒。
三是立行立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执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工程建设工作相关资料。
整改结果:第一项、第二项已完成;第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八)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2020年到2023年未见领导班子及成员排查廉政风险点及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召开党组会,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压紧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二是立行立改,领导班子及成员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了2024年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认真制定并落实了防控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党组班子和成员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每年年初结合工作职责排查更新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整改结果:第一项已完成;第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流于形式。个别领导干部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与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没有体现差异。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批评教育,由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引以为戒。
二是强化监督把关,党组书记逐一对班子成员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行审核把关,对未结合职能职责体现差异的责令立即修改完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37620365。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党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