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对2019年度眉山市彭山区5家事业单位法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向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投诉举报:
1.事业单位涉及被投诉、诉讼的;
2.事业单位负责人涉及违纪、违规的;
3.事业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
4.事业单位有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的;
5.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6.其他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
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028)37652373;联系人:袁金明;
邮箱:695492716@qq.com。
通讯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西街98号(邮编620860)。
附件: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
附件
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单位
1.眉山市彭山区农机监理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许鸣)
2.眉山市彭山区彭溪自然资源所(法定代表人:李文杰)
3.眉山市彭山区环境监察大队(法定代表人:罗云)
4.眉山市彭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法定代表人:张国均)
5.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汪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