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10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状况报告 |
||||||||||||
一、监测情况 2023年10月,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龚家堰水库地表水水源水质现状进行了监测,龚家堰水库属湖库型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Ⅲ类水质指标为达标限值。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龚家堰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2023年10月眉山市彭山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
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11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状况报告 |
||||||||||||
一、监测情况 2023年11月,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龚家堰水库地表水水源水质现状进行了监测,龚家堰水库属湖库型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Ⅲ类水质指标为达标限值。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龚家堰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2023年11月眉山市彭山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
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12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状况报告 |
||||||||||||
一、监测情况 2023年12月,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龚家堰水库地表水水源水质现状进行了监测,龚家堰水库属湖库型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Ⅲ类水质指标为达标限值。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龚家堰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2023年12月眉山市彭山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