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2000吨/年硅碳负极专用改性剂项目 |
四川省眉山市 彭山区工业大道彭山段18号 |
硅宝(眉山)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将取消现有工程中位于“粘合剂车间一”、“粘合剂车间三”中丙烯酸乳液、丙烯酸结构胶生产线的建设(注:车间构筑物已建,丙烯酸乳液、丙烯酸结构胶生产线未建),在腾退的区域内进行生产设备安装,进行硅碳负极专用改性剂生产。项目新增产品包括单壁碳纳米管粉体和单壁碳纳米管浆料。项目单壁碳纳米管粉体总产能47.5t/a,其中38t/a作为产品外售,剩余9.5t/a用于项目后端单壁碳纳米管浆料生产;单壁碳纳米管浆料产能为1962t/a。项目最终产能为硅碳负极专用改性剂2000t/a(单壁碳纳米管粉体38t/a,单壁碳纳米管浆料1962t/a)。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处理:隔油池、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处理:生产废水处理站(“酸化水解+AO”工艺)。 (2)废气:“粘合剂车间一”设置“2级旋风除尘器”1套(TA007),系统风量3600m3/h,配套1根15m高排气筒(DA007);“粘合剂车间一”设置“布袋除尘器”1套(TA008),系统风量2000m3/h,配套1根15m高排气筒(DA008);“粘合剂车间三”设置“布袋除尘器”1套(TA009),系统风量1800m3/h,配套1根15m高排气筒(DA009);“研发中心”设置“干式除酸+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TA010),系统风量500m3/h,配套1根23m高排气筒(DA010);食堂油烟净化器1套,油烟经净化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等。 (4)固废:一般废物:包括除铁工序产生的含铁杂质、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品)、除尘器收尘、预处理池污泥、隔油池浮油、生活垃圾。其中含铁杂质、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品)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其余一般固废由市政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化学品使用过程中产生废包装材料(沾染化学品)、试验废液、试验器材前三次清洗水、试验废耗材(沾染化学品)、废除酸剂、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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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彭山区翰林路187号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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