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7619196 通讯地址:彭山区翰林路187号 2024年12月3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岷江流域彭山区城区段防洪及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眉山市彭山区岷江右岸尖子山航电枢纽~岷江一桥段 |
眉山市彭山区河道维护中心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岷江流域彭山区城区段防洪及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起于彭山尖子山航电枢纽附近,经彭祖广场,止于岷江一桥,全长约 5.3km。包括:①岷江岸线安全修复与防洪工程:对尖子山航电~老码头段约 4km 土堤进行防渗加固,有效保障城市防洪安全;②生态环境保护与提升工程:对岷江右岸尖子山航电枢纽~老码头段堤防与 岷江水域之间的湿地、滩地进行环境保护整治和景观提升,总面积约 12.47 公顷③滨江大道工程:主要是利用滨江大道进行拓宽改造,平时可以作为主干路疏解城市交通,汛时兼作防洪安保路保障防汛需求,道路起于灵石东路,止于岷江一桥,总长度约 3.637km,路面改造面积约 12.8 公顷,采用城市主干路设计标准,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50km/h,道路红线宽 32~32.5m。 |
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项目施工期、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定 期 检查 、维 护 沿线 的 排 水 工 程设施,出 现 破损 应 及 时 修 补。加 强 道路路 面 及堤 顶 面 清 扫 、保 持 路面 清洁,尽 可 能避 免 垃 圾、泥 土 等汇 入 (2)废气:运 营 期:加 强道 路 路 面 养护 以 及 道路 沿 线绿 化 ,禁 止 尾气 污 染 物 超 标排 放 的机 动 车 通 行 。 (3)噪声:加 强道 路 路 面 养护 以 及 道路 沿 线绿 化 ,禁 止 尾 气 污染 物 超 标排 放 的机 动 车 通 行 。 (4)固废:生 活 垃圾 :堤 顶 及 道 路人 行 道 路 面设 置 垃圾 桶 ,生 活 垃圾 及 枯 枝树 叶经 环 卫工 人 打 扫 收 集 后交 由 当 地环 卫 部门 统 一 清 运 处置 。 (5)生态环境及水土流失: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土方堆放区周围设置拦挡,防止土方下河,并设置防尘网覆盖,减轻水土流失影响;施工迹地及时恢复、及时绿化等。
|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