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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彭山区2024年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审核工作服务第二次询价比价公告

  • 索引号:1495410037/sthjj/2024-0007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sthjj
  • 名 称:彭山区2024年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审核工作服务第二次询价比价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7-11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排污许可证质量管理,定期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为进一步加强彭山区排污许可证质量管理,需采购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审核工作服务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本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现将第二次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彭山区2024年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审核工作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项目分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和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不高于2500元/家,简化管理不高于2000元/家。

(三)项目内容:彭山区2024年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包括首次申请、重新申请、整改后申请等,具体以业主单位提供的名单为准,每季度结束提供一次名单。常态化审核工作服务内容包括:按照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1299-2023),结合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排污许可证系统填报内容、现场污染治理设施等内容进行审核,并督促排污单位完成问题整改,汇总审核情况、整改情况。

(四)业主单位: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五)时限要求:业主单位提供审核名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参与过四川省内区(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审核工作(优先考虑)。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2024年7月18日下午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相应文件递交方式:快递递交、现场递交。

(三)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

四、评审时间

本项目拟定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10:00在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一楼进行评审。

评审方法

成立项目评审小组,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评选,以最终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5883342003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翰林路187号彭山生态环境局110室。

附件:相应文件格式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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