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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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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彭山区2021年度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1-10-18

彭山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开展2021年度彭山区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并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凡在彭山区域区划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并符合项目的具体要求。

(二)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产学研联合申报的,所有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附产学研合作协议。

(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产权清晰,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优先支持成眉同城化发展项目及川渝合作项目。

(四)资金支持方式:主要采取补助支持方式,优先支持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五)同一申报单位限申报同类别项目1项。

(六)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类别重复申报。

(七)申报单位有不良社会信用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八)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上申报要求,提供满足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

二、申报及审核

(一)项目填写。

申报单位登录申报单位登录彭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在首页右上方的“部门乡镇”中点击“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的部门动态下的通知公告”,浏览“关于组织申报彭山区2021年度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下载项目申报书,按申报书要求填写并报送相关材料。

彭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s.gov.cn

(二)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合并装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眉山市彭山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

三、项目受理时间

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受理项目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下午5时。

四、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彭山区科技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

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号、专利证明等);

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省、市科技计划等的有关文件、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五、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我区产业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攻关、重大装备及战略新产品的研制,产品整体技术或核心关键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

1.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节能环保、数字经济、软件开发、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领域。

2.现代农业领域。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冷链物流、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集成创新与产业化示范,构建全产业链技术体系,建设科技示范基地。

3.社会发展科技领域。开展创新药物及医疗器械研发。开展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疾病、血吸虫病等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研究。开展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等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研究。开展食品安全、化工安全、消防安全、科技安全等安全领域相关应用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和制度建设研究等。

六、项目咨询及联系电话:

综合科技管理股:周天翔13890331299

吴成建13778878830



                                                                                                                眉山市彭山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

                                                                                                                       2021年10月1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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