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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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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彭山区2021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1-04-29

 彭山区有关单位和企业: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开展2021年度彭山区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并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凡在彭山区域区划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并符合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二)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产学研联合申报的,所有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附近一年内产学研合作协议。优先支持成眉渝地区双层经济建设发展项目。

(三)资金支持方式:主要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优先支持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限申报项目1项,有特殊情况除外。

(五)申报单位有不良社会信用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六)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上申报要求,提供满足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

二、申报及审核

(一)项目填写。

申报单位登录彭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在首页右上方的“部门乡镇”中点击“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的部门动态下的通知公告”,浏览“关于组织申报彭山区2021年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下载项目申报书,按申报书要求填写并报送相关材料。

彭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s.gov.cn

(二)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合并装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申报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彭山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

三、项目受理时间

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受理项目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5时。

四、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彭山区科技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号、专利证明等);

(3)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五、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我区产业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攻关、重大装备及战略新产品的研制,产品整体技术或核心关键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

1.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节能环保、数字经济、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领域。

2.现代农业领域。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冷链物流、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集成创新与产业化示范,构建全产业链技术体系,建设科技示范基地。

3.社会发展科技领域。开展创新药物及医疗器械研发。开展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疾病、血吸虫病等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研究。开展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等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研究。开展食品安全、化工安全、消防安全、科技安全等安全领域相关应用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和制度建设研究等。

六、项目咨询及联系电话:

综合科技管理股:周天翔13890331299

吴成建13778878830



                                                                                                    眉山市彭山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

                                                                                                             2021年4月2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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