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政府机构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正风肃纪、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5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正风肃纪、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眉彭教体发[2018] 18号

各下属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指出,注重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察监督,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着力解决师德失范问题。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师作风建设,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相关要求和《眉山市彭山区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眉山市彭山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学校领导干部教学一线任课的通知》,进一步引导全区教职工增强法制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振精神状态,以正风肃纪工作的实际成效促进各项工作,为实现我区教育事业品质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作息时间。严格遵守上班、下班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员工上班期间中途不得擅自离校。

(二)严格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网上聊天、购物、炒股、玩电脑(手机)游戏,不得串室串岗、闲聊等做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事。上班期间中午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严格执行《眉山市彭山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学校领导干部教学一线任课的通知》,校长带头听课、上课,其他班子成员听课、上课达到规定要求。

(三)规范请假制度

按照《眉山市彭山区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校(园)长因事、因病或因公须请假,一天以内要向局人事股请假,出县境或离岗2天及以上要报局长批准,要求校(园)长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需请假,需报经局长同意。教师因病、因事请假,需完善相关手续,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如校长私自同意教师不按规定手续离岗,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督查力度。

局监审股、人事股、教育股、督导办将通过定期走访、突击检查、电话查岗、暗访、受理举报(举报电话:37631849)等多种形式,对各基层单位执行各项工作纪律情况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计入学校年终考评。

实行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对检查出的师德失范教师,将与其教育质量奖励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工资、评先选优、职务(职称)晋升、岗位晋升等挂钩。

对检查中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管理不严导致工作纪律涣散、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3月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