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街道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
工作简报
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为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倡导全办人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办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我街道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2月5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集中进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区安监局牵头向全办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出动巡查车辆在全办范围内进行广播流动宣传。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群众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2月23日
凤鸣街道办事处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