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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 索引号:1495410037/sthjj/2025-0007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sthjj
  • 名 称: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9-16

    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916日至9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38168895;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


附件: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916



附件


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眉山市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项整改任务:违规堆存污泥。四川环能公司侵占耕地作为生活污泥暂存场,未落实“三防”措施,生活污泥渗出液直接进入土壤。经监测,渗出液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整改实施主体

彭山区

整改目标

清理生活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取缔该暂存场,恢复占用耕地;规范管理全区生活污泥。

整改时限

20251

整改措施

1.立即清理暂存场污泥,停止暂存场使用。

2.20249月,已完成四川环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规行为调查处理。

3.202410月,已现场确定暂存场范围和面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复耕方案。

4.20251月底前,按照复耕方案完成恢复工作。

5.20251月底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全区生活污泥,对转运、储存和生产经营等各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2024830日,完成清理暂存场污泥,停止暂存场使用,所有污泥环能新型建材已优先处置完成

2.根据四川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调查出具《四川环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西侧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调查范围内土壤环境未造成污染,无需对该场地进行土壤修复。依据该结果,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3.对污泥暂存场范围和面积进行确认并委托四川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区域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了复耕方案

4.202410月,已按照复耕方案完成了被侵占土地复种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5.彭山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了《眉山市彭山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眉山市彭山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利用、处置管理办法》《眉山市彭山区工业污泥管理办法》《眉山市彭山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区生活污泥,对转运、储存和生产经营等各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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