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FY-2025-0808;
2.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3.采购人: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预算金额:25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眉山市彭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本项目共一个包。(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资格审查:本项目各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由评审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鲜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不实或不合格,将导致其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我公司在报名环节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和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供应商务必严格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络/现场获取。(本项目不提供邮寄发售)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网络报名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2200602995@qq.com,联系电话:028-6394757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附件二);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附件二)。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郫都区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十一栋2106)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9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郫都区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十一栋2106)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地 址:眉山市彭山区一环北路24号
联系人:袁老师
电 话:028-3762237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粮河路 519 号锦巷兰台 11 栋 2106 号
联系人:邢老师
电 话:028-63947572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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