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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季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势稳定

  • 索引号:00859435X/2016-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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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2016年一季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势稳定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6-05-06

2016年,我区继续强化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力度,并奋力抢抓第二轮农村改革实验区机遇,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规模化的现代农业迸发出勃勃生机,促使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今年一季度,我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出稳定的增长趋势,达到4154元,同比增加397元,增长10.6%。在全市六个区县中,增速位列第四。

一、工资性收入增势强劲。就业创业力推增收,今年我区设立创新创业基金1800万,主要用于补贴、奖励、贷款贴息等扶持鼓励创新创业,培养创新创业主体,壮大创新创业队伍,因此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同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就业扶持政策,强化职业农民培训力度。2015年一季度,全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实现1993元,同比增加177元,增长9.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4.6 %。

二、经营性收入增速加快。一是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狠抓特色优势产业促增收。大力发展柑橘等特色农产品,新投产特色农业产业2万亩,(其中新挂果投产的柑橘面积7000亩,比传统农业每亩增加收入6000元以上)。增加柚子投产面积5000亩,每亩增收达到10000元以上。种植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经济增长点。二是农产品价格大幅增长,给农民增收带来新契机。柑橘等农产品价格也处于历史高位,春见在2月底收购价达到8元/斤;今年一季度,生猪价格由去年同期5.8元/斤上涨到10.3元/斤;泽泻、川芎等中药材价格同比每吨上涨3000元,亩均增收6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3000万元。三是大力发展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通过组建彭山区家庭农场联盟公司,抱团发展,有效地提高了彭山农业组织化、市场化程度,解决了传统生产经营应对市场风险能力的不足,提高市场经营效益。一季度,全区农民人均经营性收入实现1514元,同比增加150元,增长11%,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7.8%。

三、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坚持深化农村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一是实施农村资产集体股份制改革,明确农民在农村集体资产中的权益,获得分红。二是依托“四步机制、三方受益”的土地规范流转体系,一季度便捷高效地流转土地1413亩。三是探索制定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实现农民房屋财产价值化。一季度,全区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实现186元,同比增加42元,增长29.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0.6%。

四、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农民转移性收入主要来自政府各类补贴和保险收入。随着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完善,农村居民在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补贴逐年增长。截至2月底,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为31224万元,其中农业支出2335万元,占总支出7.47%。特色农业保险范围继续扩大,新增猕猴桃和蜜柚2项特色农业保险。一季度,全区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实现462元,同比增加29元,增长6.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3%。

今年一季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实现了稳步增长,达到7402元,同比增加584元,增长8.6%,增速位居全市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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