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眉山市向千亿市州发起冲击的决胜阶段,彭山不仅要打响“十二五”收官战,完成省市级目标,还要克服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对消费的影响,在此环境下,区委、区政府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调整市场格局,积极抢抓“四大机遇”,全力破解“五大难题”,出台购房新政策等各项有力措施,千方百计促消费稳增长。2015年,全区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8亿元,增长12.9%,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0.4个百分点。高于市平均增速,连续6个月在全市各县区中稳居第一。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城镇和乡村同步增长,乡村每月略高于城镇 今年全区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46104.6万元,同比增长12.8%;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2217.8万元,同比增长13.0%。 (二)批零业仍占主导地位 批发零售业完成零售额372957.7万元,增长12.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7.1%,批发零售业是拉动彭山区零售总额增长的绝对主力,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率达到87.2%,拉动零售总额增长11.2个百分点。 (三)餐饮住宿消费市场增长平稳 全年全区餐饮业实现零售额50842.2万元,同比增长12.8%,低于去年同期0.2个百分点,住宿业实现零售额4522.5万元,同比增长12.5%,高于去年同期0.3个百分点。 (四)限额以上保持较快增长,但规模较小 今年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6734.6万元,增长22.8%,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1个百分点。其中:实现商品零售54117.0万元,增长23.0%;实现餐饮收入14378.4万元,增长18.3%。 二、消费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限额以上单位量少质弱,对全区市场拉动有限。 2015年全区仅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个体户)50户。从登记类型看:法人单位24户,个体户26户;从行业看:批发企业8户,零售业23家(其中个体户10家),住宿餐饮业19家(其中个体户16家)。限额以上企业(个体户)累计实现社消零总额76734.6万元,仅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9%,贡献率为29.1%,拉动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个百分点,拉动力明显不足,与全县经济发展的地位不相称,也影响了零售额的进一步增长。 (二) 限上企业培育难度加大,支撑力较弱。 今年以来,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限上商贸企业(单位)培育难度较大,加之企业(单位)业主对申报限上企业的积极性不高,认为发展成为“四上”企业后,怕影响企业自身发展,怕统计数据与税收等挂钩,不愿成为“四上”企业。截至目前,全区仅有一户培育申报限上企业,对社消零快速增长的拉动作用较弱。 (三) 网购冲击深入,市场消费外流严重。 近几年,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网购量越来越大,对传统实体店的销售形成较大冲击,且我区电子商务发展缓慢,“出少进多”成为持续影响我区零售总额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彭山受地理位置影响,不仅临近眉山市区,也在成都半小时经济圈内, “卫星城”的尴尬不可避免的让大量居民消费外流。 三、对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对限上商贸企业培育、清理力度。 加大对限额以上单位的培育发展。对全区比重较高的限额以上单位应积极调研市场发展趋势,在好的政策引导下,让原有的企业在规模上、管理上、营销策略上、特色上下功夫,吸引本地及外地消费者。同时,高度重视限额以上单位清理工作,将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单位清理出来,及时入库,纳入统计,为全区社消零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投资环境。 一是研究出台支持和帮扶限额以上个体户相关激励政策,从政策上鼓励限额以上个体户转为限额以上企业下功夫。二是对拟新增商贸企业要有实质性政策扶持待遇,使其积极纳入限上商贸统计范畴,为消费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三是利用当地消费实力以及工业、旅游园区等独特优势引进外来大型商场入驻彭山,激发消费市场。 (三)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市场有序发展。 一方面,优化市场运行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持久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另一方面,努力创造便捷诚信的消费方式。通过引导人们树立信贷消费观,逐渐完善消费信贷体系,培育规范信贷消费市场。三是要加快消费载体的建设力度,采取招、引、联等措施,引导商业业主及早入驻,形成消费市场新的增长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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