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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问答

  • 索引号:1495410037/jyhtyj/2025-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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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jyhtyj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问答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4-21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入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及省教育厅中小学招生入学要求、《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眉教体函〔2025〕44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彭山区实际,制定了彭山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现就家长和社会关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问题进行整理,解答如下。

1.问: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吗?

答:是的。今年眉山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统一确定为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

2.问: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必须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吗?孩子身体不好,可以办理延缓入学吗?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班”“私塾”或在家学习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3.问:小学、初中实行免试入学吗?残疾儿童入学方式有哪些?

答:是的。小学、初中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严禁学校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4.问:初中和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吗?

答:初中和小学都实行“划片招生”。“划片招生”即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布局及学位供求状况划定每所或多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学校按招生服务区范围实施招生。为做好生源有效统筹,今年老城区小学(彭山一小、彭山二小、鹏利小学)和城区初中(彭山二中、彭山三中)继续实施多校划片。新城区小学原彭溪片区(实验小学、彭山五小)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5.问: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服务区内学校,还能到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吗?

答:教体局履行了告知义务,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没有按时申请服务区学校学位而招生计划已满额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6.问:特殊群体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哪些政策?

答:(1)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群体子女入学按政策落实优待。该类人员于5月8日至5月9日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体局教育股办理优待申请。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落实以“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不要求提供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无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等证明材料,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确保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4)同父同母二孩、三孩申请入学的(详见第17问)。

(5)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入学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向教体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7.问:所有小学、初中学位均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吗?怎样进入系统呢?

答:是的。按省教育厅要求,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全部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统一线上办理、统一公布招生结果,统一注册学籍。

家长及监护人关注微信公众号“川教通”,在申请学校相应招生批次时间内完成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教体局和学校在平台审核。审核通过的,平台推送录取通知。

8.问:申请学位须具备哪些材料?

答:学位申请材料根据每个儿童少年不同情况,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具体为:

(1)“两个一致”,即户籍和住房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子女申请学位须提供:①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不是父母的,还须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应同时提供购房合同、税务发票、两周内开具的房屋权属信息登记证明(下同)。该类学生按住房位置安排学位。

(2)“户籍”,即户籍地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子女申请学位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

(3)“住房”,即住房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子女申请学位须提供:①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注: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房屋产权占比不低于该房屋产权的三分之一。

(4)“随迁”入学大致可分为以下情况: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须提供:①原籍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②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本学区有效期内的居(暂)住证;若未办理居(暂)住证,应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租房合同、与本学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及用工单位给务工人员购买的最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须提供:①原籍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②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有效期内的居(暂)住证;若未办理居(暂)住证,应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租房合同、2025年3月1日(不含)前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商铺近期经营照片(含店招、门牌号)。

(6)申请特殊教育学校学位须提供:①原籍户口簿或住房等相关证明材料;②中、重度智障残疾证明。同时,生活能自理,无自残、自伤及攻击行为,无癫痫、心脏病等其他不适合入学的疾病。

9.问:今年小学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区是怎样的?

答:详见《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计划表》。

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计划表

校 别

计划数

班数

招生服务区

彭山一小

360

8

1.迎宾大道西起成昆铁路东至国道245线,及山水福都南区(含)以南,岷江以西,灵石(东、西)路以北,柏华路(含)、建设路与迎宾大道相接的成昆铁路以东区域;

2.户籍在原蔡山村的适龄儿童

彭山二小

225

5

鹏利小学

270

6

彭山四小

360

8

凤鸣街道办红星社区、平乐社区、城南社区相应区域

彭山五小

270

6

凤鸣街道办金烛村、江渔村、易埝社区,观音街道原彭溪镇区域

实验小学

270

6

观音街道办龙门桥社区、兴崇社区、毛店社区、五湖社区部分(原大楠村区域)

武阳小学

45

1

江口街道办所有村(社区)

黄丰小学

55

2

黄丰镇所有村(社区)

观音小学

30

1

原观音镇片区所有村(社区)

公义小学

70

2

公义镇公义场社区、欣荣村、新桥村、农乐村、五马村

保胜小学

30

1

公义镇保胜场社区、金岗村、龙安村、天柱村

谢家小学

80

2

谢家街道办所有村(社区)

特殊学校

5

1

彭山全境

全区合计

2070

49


10.问:今年初中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区是怎样的?

答:详见《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秋季初中招生计划表》

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秋季初中招生计划表

校 别

班数

招生

计划数

招生服务区与对象

城区初中(彭山二中、彭山三中)

40

2062

彭山一小、彭山二小、鹏利小学、彭山四小、彭山五小、实验小学、黄丰小学、观音小学、保胜小学毕业生

江口初中

2

63

武阳小学毕业生

公义初中

2

84

公义小学毕业生

谢家初中

3

132

谢家小学毕业生

全区合计

47

2341





11.问:招生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1425日前,完成全区中小学招生方案的拟订和招生计划的审核,召开招生工作会,完成招生平台操作培训。

2430日前,通过区政府网站、彭山发布、不老彭山和寿乡教育微信公众号、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公示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计划、时间、录取批次。

359日前,各小学、幼儿园完成对家长招生平台操作培训。

458-59日,优抚对象持相关材料到教育股申请入学优待。

558-59日,符合城区学校报名入学条件的“幼孩”、“双胞胎”等到教育股办理同校就读申请。

6513-530日,各批次学位申请。

7711日前,教体局和招生学校完成学位申请审核、录取、分生、新生报到等工作。

8718日前,汇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情况。

9830日至919日,新生报名入学、学籍导入、审核。

12.问:学位申请批次是怎样设置的?

答:详见《彭山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时间安排表》

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安排表

批次

时间

学段

学校

类别

两个 一致

户籍

居住地

优抚

随迁子女

第一批次

5月13日9:00 -5月16日17:00

小学

1、彭山一小、彭山二小、鹏利小学(多校划片)2、实验小学3、彭山四小4、彭山五小



5月13日9:00 -5月23日17:00

小学

1、观音小学2、谢家小学3、公义小学4、黄丰小学5、武阳小学6、保胜小学

5月13日9:00- 5月23日17:00

初中

1、彭山二中、彭山三中(多校划片)2、公义初中3、谢家初中4、江口初中

第二批次

5月20日9:00 -5月23日17:00

小学

1、彭山一小、彭山二小、鹏利小学(多校划片)2、实验小学、彭山五小(多校划片)3、彭山四小





第三批次

5月27日9:00 -5月30日17:00

小学

1、彭山四小2、彭山五小





补录批次

8月22日9:00 -8月25日17:00

小学初中

1、彭山四小2、彭山五小3、农村小学4、全区初中

13.问:随迁子女能否申请老城区小学和实验小学学位?

答:不能。通过对老城区小学(即彭山一小、彭山二小、鹏利小学,下同)和实验小学服务区内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并结合老城区小学和实验小学学位情况,今年无学位安排这两个服务区内的随迁子女在老城区小学和实验小学就读。该服务区内的进城务工随迁儿童可根据居住证等证明材料位置对应申请第四小学或第五小学学位。

14.问:多校划片区域学位申请批次和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答:多校划片招生目的是统筹生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位申请批次坚持“两个一致”、“户籍”、“住房”、“随迁”的顺序,录取到校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具体为:

(1)老城区小学(彭山一小、彭山二小、鹏利小学)。

因学校规模有限,分两批次审核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符合“两个一致”条件、户籍地和符合优待政策的儿童;第二批次录取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符合条件的儿童。若第一批次错过申请时间的,可在第二批次申请。

2)城区初中。所有学生均在第一批次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按提交的户籍地址或住房位置、招生计划,相对就近录入彭山二中和彭山三中。提交了有效住房信息的,均按住房位置安排学校。

(3)实验小学和彭山五小。

实验小学。分两批次审核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符合“两个一致”条件、户籍地、符合优待政策的儿童以及同父同母多子女同校就读条件的儿童;第二批次同彭山五小联合招生,录取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符合条件的儿童。录取时,按“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地理位置“由东向西”办法录取入实验小学,直至录满招生计划,确保不产生大班额。实验小学录取位置以西的儿童录取入彭山五小。

彭山五小。分三批次审核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符合“两个一致”、户籍地、符合优待政策以及同父同母多子女同校就读条件的儿童;第二批次与实验小学联合招生,录取实验小学第二批次中“实验小学录取位置以西的儿童”。第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进城人员随迁儿童。

15.问:实际居住、进城随迁在城区,学位申请是怎样统筹安排的?

答:同意凤鸣街道户籍和产权房居住、实际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居住)于凤鸣街道、进城随迁在凤鸣街道的适龄儿童申请彭山四小学位。

同意观音街道户籍和产权房居住、实际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居住)于观音街道、进城随迁在观音街道的适龄儿童申请彭山五小学位。

16.问:“小升初”需跨区(县)外出就读申请办法和程序是怎样的?

答: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户籍、住址等)跨区(县)发生变化,需到其他区(县)初中学校申请学位的,学生及监护人须在5月1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递交外出就读申请表(于就读学校教导处领取)和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小学教导处初审,初审通过的由小学教导处于5月20日前将申请表和材料报教体局教育股审核。审核通过的,区教体局按程序划转学籍。

17.问:在多校划片区内双胞胎(多胞胎)或多子女可以申请同校吗?

答:可以。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在多校划片服务区内申请就读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分配到同一所学校就读。

关于长幼随读。同父同母的多子女符合城区学校(一小、二小、鹏利小学、四小、五小、实验小学;二中和三中)入学条件的,“幼孩”可申请与非毕业年级的“长孩”同校就读。

同父同母的多子女申请同校就读,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读子女就读年级为非毕业年级,即申请子女与在读子女能在同一学校同时就读一年以上。

(2)申请子女的学位申请在该服务区通过审核,取得分校资格。

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和多子女的家长可于5月8日-5月9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教体局教育股申请,过时不再接受申请。

18.问:在某一批次审核通过,就会收到录取通知吗?

答:不会。为做好生源统筹安排工作,教体局和学校在全部批次申请审核结束后开展录取工作,一般在7月10日前公布录取结果,招生平台发送录取通知。

19.城区学校转学有哪些规定?

答:(1)符合学位申请条件。(2)转入城区学校的,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到教育股办理转学申请手续。(3)教体局按空缺、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4)城区初中(彭山二中、彭山三中)不互转;城区小学(彭山一小、彭山二小、鹏利小学、彭山四小、彭山五小、实验小学)不互转。

彭山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28-37632796,028-37630463,联系人:张老师、薛老师、苏老师。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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