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按照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的通知》,经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黄丰镇人民政府审查推荐,同意眉山市彭山区橘花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彭山县黄丰柑桔专业合作社、眉山市彭山区丰禾源柑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2020年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5日—30日(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向黄丰镇人民政府反映,所反映的问题须真实、准确。
反映联系人:周宇 监督电话:028-37683019
特此公示。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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