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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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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9-08-28

区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

(二)牵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政策、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区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区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区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四)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组织、协调、规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五)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六)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的统计、预警和监督。

(七)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和园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

(八)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的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助推彭山开放发展、高质量发展。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按照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将全区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划入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开展相应事项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等相关事务,负责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行政审批后的监督管理,组织推动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强化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公共服务的有效保障,负责将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更新情况,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许可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告知和转送区行政审批局,并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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