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区服务热线共受理市服务热线转办工单311件,退单6件(不属我区管辖范围4件,反映人自行要求撤单2件),单位办结310件(含10月结转61件)。
按反映事件内容分类,基本民生55件,经济发展1件,公共管理255件;按反映目的分类,诉求类277件,咨询类26件,建议8件;按工单来源分类,热线工单282件,信箱工单16件(其中,市长信箱7件,书记信箱1件,部门信箱8件),微信工单10件,微博工单1件,语音工单2件。承办量最多的部门是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共计47件;承办量最多的乡镇(街道)是彭溪街道,共计17件;办理满意度较高的承办单位是: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住建局、彭溪街道、公义镇、黄丰镇;其中,区住建局因办理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收到感谢工单(工单号:LD2018110814029)。
二、本月典型
(一)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居民刘先生反映: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在彭山区凤鸣镇锦江大学修建学生住宿楼,劳务公司是四川瑞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是七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公司地址在贵州),劳务公司因建设单位不付款,拖欠200多名工人工资约160万元,至今未付。区住建局监察大队、建管股经调查属实,积极联系该项目负责人及七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多方协调,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反映后一周内全部发放完毕,部分民工打电话或专程到区住建局表达感谢,反映人再次致电12345对区住建局快速高效解决问题表达感谢。
(二)废品回收站污染问题。市民反映,金益玻璃厂附近的陈秀华废品回收站,作业时噪声扰民,灰尘大,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区商务局多次实地调查,责令该废旧回收厂加强整改:一是起重机械严格按照环保标准做进一步降噪处理;二是严格控制起重机械作业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其余时段不得启动机械设备;三是进一步加大降尘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防尘降尘工作;四是金属切割尽量远离居民住宅,对产生的火花、油烟、粉尘及时消除。随后,商务局召集双方现场协商,达成一致,区商务局将对该事项进行实时跟踪,确保四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学生进出校门安全问题。市民反映,在一小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有很多车辆进出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经区教体局调查属实,具体原因为:一是彭山一小属于老城区学校,校内有近50来家住户,在学校反复告知的情况下,仍然有少数住户不听劝告,强行在上、放学时段驾车进出学校巷道;二是因前期临近学校的区医院住宿区修缮前门,在未和学校商量的情况下,医院擅自开启了位于学校巷道内的消防门,其小区内大量车辆进出,造成拥堵。经区教体局协调,目前拥堵情况得到了缓解:一是区医院住宿区已经关闭了消防门;二是交警大队加强了该路段的巡逻,于校园勤务时间前清理好周边违停车辆,协助学校管理进出车辆;三是学校加强管理,要求教职员工不准在学生上、放学期间开车进出学校,明确告知校内住户“车辆禁止出入时段”。
(四)创文工作问题。随着创文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区市容市貌发生了惊人变化,同时也擦出了新的矛盾。一是在城市管理方面,临时占道经营的全部取消,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规划设置,有效扼制了交通拥堵、城市脏乱差现象,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但也遭到了个别人因为既得利益受损而引发的不理解、甚至阻挠,部分群众致电12345要求恢复夜市占道经营,取消商铺门前新规划好的停车位。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面顶着压力加大治理,另一面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区热线服务中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在工单回访中引导群众正确看待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积极支持全市创文工作,同时加强与市热线的沟通反馈,为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减少阻力。二是小区物业管理方面,个别居民小区存在管理简单、粗暴、一刀切现象。上层豪庭小区业主反映:因创建文明城市,小区物管不准业主在窗台上晾晒鞋子等物品,并告知“如果不服从管理,将没收窗台上的物品”。凤鸣街道城东社区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了解到,该业主所住楼层为一楼,无生活阳台,业主无序晾晒生活用品在铁栏杆外面窗台上,影响了小区的整洁美观,物业人员请其将晾晒物收进房屋内晾晒,反映人执意不肯。经区热线协调,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与小区物业沟通,物业已拆除了张贴在小区内的不合理通知。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感谢,对“三创”工作表示支持,将努力做到衣物晾晒有序美观。
(五)出租车乱收费问题。居民反映:从泽均汽修厂乘坐出租车到观音加油站,司机不打表直接收费20元。经区交通运输局运管所调查,反映车辆为东方出租汽车公司车辆,当班驾驶员饶某。反映人于凌晨12点半上车,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称忘记打表了,估算为25元,反映人认为不合理,只给10元,最后经双方协商付了20元车费。运管所要求当班驾驶员模拟当时线路、全程打表计费,并拍摄视频作证,视频显示计价器金额为15元。对于饶某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行为,运管所责令东方出租汽车公司对该车驾驶员停班学习一天,责令其向反映人赔礼道歉并退还违规收取的20元车费,取得了反映人的谅解。运管所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严禁不打表、乱收费、拒载等违规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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