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8年9月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办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月全区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总办结8895件,其中网上办结数4882件,最多跑一次办结数7752件。
本月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总办结54324件,其中网上办结数33470件,最多跑一次办结数33241件。
二、市下达四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市考核目标80%)。总体情况是,行政许可事项网办率较高,公共服务事项网办率较低。行政许可网办率较高的单位是:区水务局、区工商质监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区城乡规划中心、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烟草专卖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安监局、区交通运输局;网办率低于考核要求的单位是:区民政局。公共服务网办率较高的单位是: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房地产服务中心、区委编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区市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彭山管理部、彭溪街道、观音镇、保胜乡;网办率低于考核要求的单位是:区水务局、区卫计局、区教体局、区档案局、区残联、区总工会、区住建局、区科技局、凤鸣街道、义和乡、武阳镇、牧马镇、谢家镇、青龙镇、公义镇、黄丰镇、锦江乡、江口镇。
(二)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占比”(市考核目标80%)。达到目标的单位是: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委编办、区残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区城市行政执法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城乡规划中心、区人防办、区档案局、区教体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牧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社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烟草专卖局、区总工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彭山管理部、区工商质监局、区安监局、凤鸣街道、彭溪街道、观音镇、谢家镇、牧马镇、青龙镇、公义镇、黄丰镇、锦江乡、保胜乡、义和乡、江口镇、武阳镇;没有达到考核目标的单位是:彭山区房地产服务中心 。
(三)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市考核目标100%)。没有达到考核目标的单位是:无
(四)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材料减少(市考核目标30%)。整体填报情况较差。做的较好的单位是: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本月区公安分局未按时填报办件报表。
2、本月区妇联、区民宗局、团区委、区经信局、区扶贫移民局、区商务局、区防震减灾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粮食局填报办件数据为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网上办事宣传,扎实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全流程网办。请没有实现“一趟办成”的单位,针对具体事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最多跑一次”,确保全区“简单事项不出门,复杂事项不出镇(园区)”。
2、请各单位对照四项考核内容认真统计、核实、报送上月办件数据,确保办件数据真实、准确。
3、针对“企业群众办事减少材料比例”这一项考核内容,特作如下说明——此项考核是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分项统计(部门有多少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就需填报多少项统计数据),原则上一年只填报一次。首次填报后,如无变化可不再填报,有变化的只补充填报变化的项。例如:办理某一项行政许可,原来需要企业和群众提供5项材料,经过主管部门梳理优化,减少了其中的2项,企业和群众只需要提供3项材料,则该项许可的材料减少率为40%。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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