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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张文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索引号:662755023/2017-0004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关于张文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7-11-23

眉山市彭山区市政工程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国资局研究,决定免去:

张文平同志眉山市彭山区市政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

任命:

刘迅同志眉山市彭山区市政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通知

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3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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