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正兴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国有企业兼职(任职)管理,加强企业法人治理,完善企业组织机构,根据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经区国资局研究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任命:
邓斌、汪志伟、徐宁(兼职)、周莉(兼职)、陈晓华(兼职)任彭山正兴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邓斌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彭欣(兼职)、阳涛(兼职)、姜亚丽(兼职)、柴利彬、冯驰宇任彭山正兴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彭欣任监事会主席。
以上兼职人员兼职不兼薪。
免去:
张富洪同志彭山正兴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张鸿涛同志彭山正兴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凌茂君同志彭山正兴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胡意宏同志彭山正兴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章建军同志彭山正兴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徐丽红同志彭山正兴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袁远同志彭山正兴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黄曾同志彭山正兴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请你公司接此通知后,在30个工作日之内迅速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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