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的第一年。按照《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文件要求,我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依法治理、规范行政决策、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全面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入贯彻学习法治思想,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要求我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精神要领,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切实把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同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压实压紧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立我局法律顾问制度,按相关规定与律师事务每年签订顾问合同。全局所有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合同签订、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经合法性审查后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实施,同时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后报区司法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积极推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落实综合采购股牵头负责平台运行、信息发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梳理和公开工作。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不允许发布。同时,认真梳理2021年度行政权力事项,在行权平台上的完成事项认领工作。目前行政权力事项共58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及行政检查等,确保了行政权力在行权平台运行到位。
(四)构建公平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合同、采购结果信息等全流程采购信息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重点审查是否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充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问题。保证潜在供应商能够及时、公平地享受到政府采购信息,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严格执收管理,规范收费事项。严格规范执收单位收费行为。对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准入,及时将财政部、财政厅等有关收费项目取消、停征和免征的文件转发给相关部门,保证信息同步到位。督促执收单位严格按照收费清单进行公示和收费,使用政部门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按时足额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各履行政府职能进行收费的部门认真梳理收费事项,明确要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安规定获批、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推动我区法治财政建设,为全区建设彭山新坐标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财依法理财各项机制。健全财政两依机制,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深入贯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保持预算刚性,保障民生。严格执行预算的收入目标,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力保障,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税制改革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财税改革迈向纵深、落到实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四)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建设法治政府的最终目的是执政为民,而要取得群众的支持理解,更好的开展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及信息宣传。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要增强财政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宪法教育,聚焦财政职能,广泛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新规的重点普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将日常学法与实际工作业务紧密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应对财政工作风险的综合能力。向全体职工发放学法笔记本、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做好学法笔记。在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按股室工作实际分配法治信息宣传任务,广泛采写稿件,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宣传工作。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
2022年3月2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