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眉财监督〔2025〕1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第一时间制定并发文《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检查方案》,并选取3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个企业(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眉山市彭山兴城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差旅费的审批、报销不规范;(2)报账不规范,附件不齐全、不一致;(3)合同签订不完善;(4)公车管理不规范;(5)工会管理不规范;(6)单位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及时与被查单位沟通交流,要求被查单位限时整改,加强管理。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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