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眉山市彭山区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我区投资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质量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眉山市彭山区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2017年7月至今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梁磊、罗万东,副组长蒋会强、毛太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由卢礼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确定了全区大数据信息化建设的相关事宜 1、负责全区大数据信息化的统一规划,推进整合。杜绝出现各自为阵、信息孤岛、标准不一、投资重复、资源浪费、数据僵尸等问题。 2、负责全区数据的存储、联网和统一牵入。 3、负责各部门大数据信息化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4、负责推荐有实力的软件平台开发公司介入我区部门的平台建设和开发。 5、负责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部门具体的平台建设方案进行评审、中期监理和项目建设竣工后的验收。 6、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需要较长时间强有力推进,区属各部门要落实领导分管和专人负责,要制定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年度工作推进计划(2018年的推进计划在2017年12月10日前报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7、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区属部门中已经有运营平台的部门,还未迁入眉山市大数据中心的在2018年3月底全部迁入。 8、大数据信息化建设2018年需创建或提升应用平台的,应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9、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区属部门具体的平台建设方案须报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聘请专家或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后进入公开招标。 10、各部门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后,报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后,区财政方能付款。 三、工作成效 1、统一部署,共同推进 召开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了各项工作,召开专项工作培训会2次,对区级各部门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 2、区政府与重庆小苹果科技有限公司签约了协议,确定其为大数据第三方评审机构。 3、完成了部分区级部门大数据迁移及验收工作。(见附件:眉山市彭山区大数据信息化项目进展明细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已完成预审评估工作的项目,我们将跟踪其施工进度,保证项目质量,未完成评审的项目在2018年2月前完成评审。80%的项目在2018年8月前完成。 2、计划启动发改委、经信局、统计局、农业、旅游业及彭山区诚信系统的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 3、我区已经引进了共享单车(ofo、摩拜)。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研究共享汽车引入我区的可行性。 4、计划在2018年下半年启动大数据信息化综合互通整合工程。 5、随时保持区大数据信息化工作与市大数据信息化工作的业务对接。 眉山市彭山区大数据信息化项目进展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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