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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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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Z1AW85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5-0038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Z1AW85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11-11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403交罚〔2025〕149号


2

处罚名称

刘兴林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5年08月26日10时01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姜毅(23170217061),詹俊伟(23170217038)联合交警执法人员在眉山市彭山区G245国道与062县道交叉路口附近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刘兴林驾驶川Z1AW85轻型栏板货车装载大概240升柴油左右(当事人口述),从眉山市天府新区青龙街道四川金恒通化工有限公司运往眉山市彭山区观音新安置小区。柴油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列明的危险货物,车辆川Z1AW85属于当事人刘兴林,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兴林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1122********6676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0(叁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5.9.17


16

结案日期

2025.9.17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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