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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Z6589Y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5-0034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Z6589Y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9-15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403交罚〔2025〕154号


2

处罚名称

王欢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5年09月04日12时08分,当事人王欢在眉山市彭山区高铁北站附近,被本机构执法人员姜毅(23170217061),詹俊伟(23170217038)执法检查时当场查获。通过调查发现,当事人王欢驾驶车辆川Z6589Y号小型轿车,通过如祺车主平台接单,3名乘客(3男)通过滴滴平台下单,该订单由滴滴出行平台派单给如祺车主平台。当事人接单后在彭山北站-公交站-东南侧接到这3名乘客(3男)准备前往青龙街道,滴滴出行平台本趟运输乘客平台端显示收费31.72元。车辆川Z6589Y号小型轿车属于当事人王欢,当事人与乘客互不认识。车辆川Z6589Y号小型轿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欢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3821********1512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叁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5.9.10


16

结案日期

2025.9.10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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