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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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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Z7RA61行政处罚公示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5-0032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Z7RA61行政处罚公示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9-15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403交罚〔2025〕126号


2

处罚名称

 徐正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5年07月10日10时11分,当事人徐正江在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支马路口附近,被本机构执法人员姜毅(23170217061),詹俊伟(23170217038)联合交警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通过调查发现,当事人徐正江驾驶川Z7RA61轻型多用途货车装载大概100升柴油左右(驾驶员口述),从眉山市天府新区青龙街道环天石油加油站运往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环天水务。柴油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列明的危险货物,川Z7RA61轻型多用途货车属于当事人徐正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徐正江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3823********2513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0(叁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5.7.23


16

结案日期

2025.7.23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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