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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Z55902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5-0018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Z55902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5-27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403交罚〔2025〕82号


2

处罚名称

 刘志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5年04月21日10时12分,当事人刘志在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被本机构执法人员邓志军(23170217060),李刚(23170217024)发现重型自卸货车川Z55902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超期。通过调查发现,重型自卸货车川Z55902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时间应为2024年4月止,实际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逾期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超过30天。当事人刘志的该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志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1128********0610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00(贰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5.4.21


16

结案日期

2025.4.21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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