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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ZTS755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5-0017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ZTS755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5-27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403交罚〔2025〕77号


2

处罚名称

 黄建平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5年 04月 12日 15时 36分,当事人黄建平在眉山市彭山区希望城附近,被本机构执法人员姜毅(23170217061),詹俊伟(23170217038)联合交警执法检查时当场查获。通过调查发现,当事人黄建平驾驶车辆川 ZTS755号小型轿车,通过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所属滴滴出行平台接单,在凤鸣街道武阳西路廉租房接到 1名乘客(男)前往彭山区彭山希望城购物中心,滴滴出行平台本趟运输乘客平台端显示收费 4.1元。车辆川 ZTS755号小型轿车属于当事人黄建平,与乘客互不认识。车辆川 ZTS755号小型轿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该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黄建平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1112********4817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7000(柒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5.4.17


16

结案日期

2025.4.17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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