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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ZXL855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5-0017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ZXL855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5-27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403交罚〔2025〕66号


2

处罚名称

杜艳刚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5年03月17日14时5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姜毅(23170217061),詹俊伟(23170217038)通过视频监控抽查发现川ZXL855出租汽车驾驶员载客时未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本机构立刻开展调查。经查:2025年03月14日23时00分,驾驶员杜艳刚驾驶眉山市彭山区顺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属川ZXL855小型轿车搭载乘客从眉山市彭山区伟业广场附近至眉山市彭山区高速路小区,该趟运输未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收取了费用15元。该车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511403000471。本趟运输行驶途中,驾驶员杜艳刚未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杜艳刚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1128********4810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0(贰佰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5.3.17


16

结案日期

2025.3.17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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