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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GW9270货车行政强制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5-0008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苏GW9270货车行政强制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1-17

苏GW9270货车行政强制公示信息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强制决定书文号

川眉彭交执强〔2024199号

2

案件名称

周宜汉所属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3

强制类别1

强制扣车

4

强制类别2

\

5

强制事由

2024年12月5日1852分,眉山市彭山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发现周宜汉所属车牌号为苏GW9270号的货车涉嫌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执法人员李仲清杨建明谢家超限检测站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测。经检测,苏GW9270号货车为6载货汽车,限49吨,车货总质量为52.35吨,超限3.35吨,超限率达到6.84%。经调查该车此次未携带《超限运输通行证》。

6

强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0条、第85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8条、第65条。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周宜汉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

(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

(工商登记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

(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320722******027718

(居民身份证号)

13

法定代表人姓名

\

14

强制结果

我队于2024年12月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川眉彭交执强决〔2024199号),并于当日扣押了苏GW9270号货车,停放于谢家检测站停车场。该车卸4吨,涉及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于202412月6日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15

强制解除日期

2024.12.6

16

强制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7

地方编码

511403

18

当前状态

正常

21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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