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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ZD41946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5-00046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ZD41946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1-17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1403交罚〔2025〕22号


2

处罚名称

  罗海涛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罗海涛2025年1月9日22时01分,当事人罗海涛在眉山市彭山区紫薇路附近,被本机构执法人员姜毅(23170217061),王灏东(23170217029)联合交警、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检查时当场查获。通过调查发现,当事人罗海涛驾驶车辆川ZD41946号小型轿车,通过阳光车主所属阳光车主平台接单,通过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所属阳光车主平台接单,在香四海酒楼(紫薇路店)接到1名乘客(1女)准备前往眉山友宜宾馆,阳光车主平台本趟运输客户端预估收取8.81元。车辆川ZD41946号小型轿车属于当事人罗海涛,与乘客互不认识。车辆川ZD41946号小型轿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罗海涛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0122********7775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叁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5


16

结案日期

2025.1.15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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