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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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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ZVN653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4-000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ZVN653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1-15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403交罚〔2024〕0006号

2

处罚名称

盛宇祥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乘客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4年01月11日14时1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邓志军(23170217060),卢恒(23170217050)接到举报称川ZVN653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本机构立刻开展调查。经查:2024年01月11日8时30分左右,当事人盛宇祥驾驶四川大东方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川ZVN653小型轿车,接到乘客从滴滴平台下单从彭山区锦江学院摩尔塞尔到双流机场,当时该车辆处于待客状态。当事人盛宇祥前往彭山区锦江学院摩尔塞尔接到乘客后,以乘客坐飞机时间来不及为由,拒绝载客。该车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511403000106。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盛宇祥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1128196712****17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叁佰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2

16

结案日期

2024.1.12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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