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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小黎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小黎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1-15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403交罚〔2023〕0134号

2

处罚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小黎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案

3

处罚类别1

轻微免罚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3年12月06日15时24分,当事人眉山市彭山区小黎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凤在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执法中队法规股,被执法人员发现车辆川ZC7108、川Z73074存在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通过调查发现,车辆川ZC7108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时间为2023年11月止,实际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该车属于三轴车,逾期开展技术等级评定未超过30天。车辆川Z73074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时间为2023年11月止,实际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该车属于三轴车,逾期开展技术等级评定未超过30天。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该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符合《四川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程度轻微,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违法行为整改,符合依法免于处罚的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不予行政处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小黎物流有限公司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91511403MA654C0M7U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4

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免于罚款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6

16

结案日期

2023.12.6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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