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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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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FBD232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FBD232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1-15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403交罚〔2023〕0130号

2

处罚名称

唐超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3年10月25日16时24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眉山市彭山区锦绣大道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唐超驾驶川FBD232轻型多用途货车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到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火车站货场,车上装载柴油600升左右。通过调查发现,柴油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列明的危险货物,车辆川FBD232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唐超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0622198909****38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0元(叁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3

16

结案日期

2023.11.13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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