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双公示
当前位置: 政府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信息公开 >> 双公示 >> 正文

川AW8953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3-0048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AW8953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10-31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403交罚〔2023〕0119号

2

处罚名称

眉山鑫砂港建材有限公司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3年09月06日10时34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眉山鑫砂港建材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驾驶川AW8953重型自卸货车进行货物运输,车上共装载45.68吨青砂。通过调查发现,川AW8953重型自卸货车为3轴货运车辆,按照货运源头装载标准规定,该车毛重限重25吨。川AW8953重型自卸货车签订了安全承诺书,依然超限装载出厂。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眉山鑫砂港建材有限公司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915114*******Y46A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4

处罚结果

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4

16

结案日期

2023.10.24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