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双公示
当前位置: 政府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信息公开 >> 双公示 >> 正文

川ZEM608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3-0048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ZEM608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10-31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403交罚〔2023〕0118号

2

处罚名称

周国明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3年10月20日15时18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学院附件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周国明驾驶车辆川ZEM608号小型轿车,通过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所属滴滴出行平台接单,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南门接到3名乘客(3男)准备前往运动综合馆,滴滴出行平台本趟运输司机手机显示收取4.41元,乘客手机显示支付6.20元。通过调查发现,川ZEM608号小型轿车属于当事人周国明,川ZEM608号小型轿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周国明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1128197304****16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元(叁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4

16

结案日期

2023.10.24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