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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M5179V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3-0047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M5179V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10-31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403交罚〔2023〕0114号

2

处罚名称

尹祥宁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3年10月18日10时59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学院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尹祥宁驾驶川M5179V小型轿车,该车核定载座5人,车上共计装载3名乘客(3男)。经调查,该车从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南门出发,车上乘客到达资阳市四方碑村村委会等地后,通过滴滴平台向尹祥宁等支付相应费用113.33元,因途中被执法人员调查,乘客取消订单。这三名乘客是从滴滴平台下顺风车订单,当事人尹祥宁从滴滴平台抢了订单。当事人来眉山市彭山区无其他必须要办理的业务,不符合顺风车的定义。该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当事人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尹祥宁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3901198801****38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10000元(壹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9

16

结案日期

2023.10.19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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