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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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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ZYU988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3-0046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ZYU988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10-31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403交罚〔2023〕0096号

2

处罚名称

罗加勇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3年09月18日10时25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眉山市彭山区高铁北站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罗加勇驾驶川ZYU988小型轿车,该车核定载座5人,车上共计装载3名乘客(2女1男)。经调查,2名女乘客通过拨打当事人罗加勇的电话(15328752639)联系在彭山区高铁北站坐车,1名男乘客通过拨打总台电话(17381756757)在眉山市彭山区在水一方小区联系坐车。该车从眉山市彭山区高铁北站出发,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罗加勇约定到达眉山市天府新区青龙街道等地后,罗加勇收取相应费用每人10元。当事人罗加勇因在彭山区高铁北站被执法人员查扣,未能收取乘客车费。川ZYU988小型轿车属于罗加勇,行驶证上核定的性质为非营运。川ZYU988小型轿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当事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罗加勇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1128197702****37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10000元(壹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9.27

16

结案日期

2023.9.27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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