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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A68ET0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3-0045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A68ET0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10-31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403交罚〔2023〕0091号

2

处罚名称

张贵平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3年08月30日10时27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高铁北站执法检查时发现,张贵平驾驶川A68ET0小型轿车,该车核定载座5人,车上共计装载3名乘客(三女)。经调查,张贵平驾驶车主秦书萍的车辆川A68ET0,通过嘀嗒出行平台接单,在眉山市彭山区高铁北站接到3名(三女)乘客前往眉山市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北大门(视高),收费45.4元。嘀嗒平台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属于顺风车平台,该订单并不在当事人回家路线(眉山市彭山区至成都市双流区),不属于顺风车范畴且当日当事人也在其他平台接单。该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性质为非营运,车辆川A68ET0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当事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贵平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1023198404****71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10000元(壹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9.8

16

结案日期

2023.9.8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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