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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Z7U477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3-0023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Z7U477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5-19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403交罚〔2023〕0033号

2

处罚名称


潘平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3年04月23日15时5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根据电话平台12328的举报,对潘平开展调查。调查发现:2023年04月23日08时05分,潘平驾驶眉山市彭山区顺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属川Z7U477小型轿车运载1名乘客从彭山区北站到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中途未经第一批乘客允许搭载了第二批乘客。经问询当事人得知,潘平在未经第一批乘客同意,擅自搭载了第二批乘客。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潘平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3021196803****54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00元(贰佰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4.24

16

结案日期

2023.4.24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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