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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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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ZVT150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3-0011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ZVT150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4-13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403交罚〔2023〕0018号

2

处罚名称


曾贵平涉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3年02月21日15时32分,本机构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川ZVT150出租汽车驾驶员曾贵平载客时未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本机构立刻开展调查。经查:2023年02月19日01时20分,驾驶员曾贵平驾驶眉山市彭山区顺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属川ZVT150小型轿车搭载1名乘客从彭山区仁和城邦小区至幸福新村小区,该趟运输收取了费用20元。该车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511403000326。本趟运输行驶途中,驾驶员曾贵平未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曾贵平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1128********5817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00元(贰佰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2.23

16

结案日期

2023.2.23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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