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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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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ZUS203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川ZUS203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1-10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403交罚〔2023〕0002号

2

处罚名称

杜明春涉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3年01月03日16时5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根据的举报,对杜明春开展调查。调查发现:2022年12月30日18时30分,杜明春驾驶川ZUS203小型轿车运载名乘客从彭山北站到彭山区银林御景湾。途径彭山北站出口处时,搭载了第二批乘客人。调取川ZUS2034G监控视频显示,杜明春在未经第一批乘客同意,擅自搭载了第二批乘客。执法人员提取了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举报记录》、《询问笔录》、涉案车辆4G监控视频、执法全过程视频、涉案车辆照片、涉案车辆经营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制件、涉案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制件、当事人行驶证复制件、当事人驾驶证复制件、当事人从业资格证复制件等证据材料。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杜明春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511128196910****16

(身份证号码)

14

处罚结果

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0元(贰佰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4

16

结案日期

2022.1.4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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