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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珙县龙圣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索引号:1495410037/jtysj1/2022-001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jtysj1
  • 名 称:宜宾珙县龙圣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2-07-05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眉彭交罚〔202243号

2

处罚名称

 宜宾珙县龙圣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案

3

处罚类别1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处罚类别2

\

5

处罚事由

2022年4月18日15时29分左右,我局执法人员卢恒、邓志军在眉山市彭山区经开区依法检查时,我中队对该车(川Q91638、川QB969挂)运营情况和驾驶员从业资格情况进行调查,当事人刘勇驾驶川Q91638、川QB969挂危险货运运输车辆从眉山市彭山区石化大道运到四川珙县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该车属于宜宾珙县龙圣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川Q91638、川QB969挂重型半挂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核定危险货物运输(8类盐酸),实载的是(危险货物(8类),废碱液)。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后,宜宾珙县龙圣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川Q91638、川QB969挂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运经营的行为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6

处罚依据

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三)项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宜宾珙县龙圣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91511526MA68****7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4

处罚结果

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0元(叁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2.4.19

16

结案日期

2022.4.22

17

处罚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18

地方编码

511403

19

当前状态

正常

20

备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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