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交通营运和公路建设的执法、普法及法律监督等工作,为推进我区交通系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有效的努力。现将我局2021年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巩固提高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建设成果,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我局适时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付华同志为组长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进一步加强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推进依法行政,合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一网通办。切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网上审批服务水平。我区已运行四川交通运输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立与四川政务服务网的跳转链接,方便群众一门进、一网办,努力实现交通运输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两张清单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能够通过部门间数据进行信息共享的,不再需要办事群众提供相应的证照或证明材料。同时,我局利用QQ群和微信群向办事企业及群众教授网办事项教程,使新申请人能够便捷地掌握网上申办的途径和操作方法。全年,我局通过该平台总办件量为2502件,平均办结时限压缩至1天,办结率100%。
2、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改为备案制等事项,逐条落实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切实做好涉及取消和下放至县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的方式,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3.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贯彻落实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按照《眉山市彭山区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本)》(眉彭编办发[2018]13号)所列行政权力事项开展事项清理工作,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优化行政权力清单,确认我局现有行政许可24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处罚230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该清单已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严格实行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严格禁止市场主体进入,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从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清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照《眉山市彭山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对涉及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再次进行了清理,确认了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咨询审查报告、涉路施工安全评价、竣工验收质量鉴定质量检测、公路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等4个大项18个小项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彭山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规定,依法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工作。
(1)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
在行政许可公示方面,我局严格依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遵循合法、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原则,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公示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材料、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法定依据)及办件结果(包括办理部门、申请人/申请单位、申请事项、申请时间、办理状态),同时我们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行政许可结果也进行了公示,今年,我局公示已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2502项(包含年审、涉路施工等),方便申请人及时了解办理状态,实现办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
同时,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权力清单及所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在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楼、各超限车辆检测站、驻站办等地公示行政权力事项、主体、执法程序、裁量标准、救济途径、监督方式等;将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在各检测站公示栏;将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公示在执法场所;将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示在执法场所。今年,我局公示行政处罚事项94项,行政强制事项266项。
(2)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
坚持合法、客观、公正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全面、准确、真实记录执法行为。在检测站、车站设置监控设备,在执法时佩戴执法记录仪,在行政执法文书全面反映执法过程,并存电子档。行政执法过程记录档案全部归档备查。
(3)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成立了“法制审核小组”,由主任、副主任、法规股长、客货运输中队长、巡查中队中队长、办公室主任、法律顾问根据情况组成,对重大处罚案件和重大强制案件进行讨论,形成“重大经集体讨论”,并全体签字。对普通案件也要进行严格的法制审核,逐级签字确认,做到不漏死角,全部案件审核。定期进行案卷评查,确保案卷符合当下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完善守法诚信褒奖
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1)试运行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信用信息系统,完善“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系统”数据录入。今年,共记分312次,其中出租车记5分16次、货车5分38次、货车记10分6次、货车记15分249次,货车进入黑名单3人。下一步省运管局对运政执法系统完善后将尽快上线运行,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文书自动生成、执法流程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后台与终端实时互动,从而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信息化水平。
(2)完善“省一体化行权平台”数据录入。全年,共录入平台行政检查120件、行政强制123件、行政处罚30件;
(3)加强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今年,向眉山市公安成人大学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抄告《称重和卸载单》307份,向其他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抄告《超限运输车辆抄告函》307份,向其他区县道安办抄告《超限运输货运源头抄告函》307份。
(4)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将道路运输领域的行政许可、证件补换、年度审验、诚信和质量信誉考核等业务办理,与信用信息特别是行政处罚信息相结合,实现从事前到事中事后的“全链接”闭环管理,让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努力营造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4.切实做好“两法衔接”工作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交通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成立并调整了以局长付华同志为组长的“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有工作专用电脑和平台网络运行环境,对案件进行监督核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两法衔接”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2021年全年无应移交而未移交的案件。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超限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21年全年行政处罚案件114件,其中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1件,网约车61件,巡游出租汽车27件,货运车辆超期11件,其他违章4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案件307件。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我局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及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信息、证件信息,均纳入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按省厅要求开展2021年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对具有不再从事交通行政执法或执法监督工作等六种情形的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审,收回证件并予以注销。年审结果将通过厅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并报省政府备案。进行截止2021年12月,我局现有交通综合执法人员46人,经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综合执法培训考试合核发证人员44人,新进执法人员1名,拟换证人员1名。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1.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机制。为加强执法监管,强化执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制度》和《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为了更加明确执法责任,加大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从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还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执法岗位责任》、《执法公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及评议》等制度,同时还完善了《行政审批责任制》,构筑源头审批防线,将监督融于执法、审批全过程中。依制度办事,依制度约束干部职工的行为,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规范了行政行为。
2.狠抓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执法水平。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同时,政策法规股还负责对各执法单位开展社会监督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工作采取日常、定期检查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进行,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执法单位核实、解决社会监督员反映问题等情况进行监督和回访,加大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对提高执法人员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全年,所办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撤销案件,也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今年,共办结“12345”及“12328”等平台转来我局的交通运输行业投诉641件次,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我局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提高了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通过对投诉案件的处理,解决了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四)全面启动交通“八五”普法工作,持续加大依法治交工作力度。
1、切实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任务,持之以恒抓好学习宣传,强化教育培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的学习专栏,进一步拓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平台,带动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制度建设,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体宣传,做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民法典、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促进民法典实施。确保“八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2.在加强对本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对有关单位、企业、群众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 我局将继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坚持将此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落实经费保障,使交通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提高交通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局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长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同时,我局不断加强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在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根据司法局要求,我局配备了专用电脑和电子政务外网专线运行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录入与在线办理,提高办理效率。
(六)加强经费保障
统筹安排,及早谋划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经费保障范畴,以确保法治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预计投入105余万元用于更换执法车辆;按照省厅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发工作要求,由财政划拨20万元经费用于执法人员执法装备。
(七)四基四化建设
1、我区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后,区交通综合治服务中心已全面完成“四统一”建设。即(执法标识标志、执法证件、执法服装、执法场所外观)
2、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录入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通过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运用分析评价功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管。
3、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交通综合执法管理考核体系,包括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证件管理、依法履职、勤务训练、内务管理、执法监督考评等考核项目。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要有新作为。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八五”普法,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展现法治文化内涵,为我区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
(二)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做到各项内容记录完整准确。进一步开展执法记录设备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规范执法取证,确保执法时公开、公平、公正。
(三)全面提高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以执法证件管理为主,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和退出管理,积极利用省、市组织开展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我局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3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