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开展了2024年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价总体情况
本次评价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依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规[2023]12号)执行。经驾培机构自评、现场评价、综合日常记分与服务分,确定各机构评价等级。
二、驾培机构评价等级结果(详见:附件1)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达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眉山市彭山区圣寿路3号)。
联系人:李国平,联系电话:13990391133。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2日